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在民主选举、协商议事、村(居)务公开、矛盾纠纷化解、人民建议征集等实践中理解“两法”条款,健全“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机制,利用各类阵地开展“两法”宣传,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作为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法律基石,强化系统学习, 严履“守法”之责,提升治理效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依法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衔接优化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鼓励基层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实践形式,让尊法成为基层组织的行动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两法”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推动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加强自身建设,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基层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以法治手段赋能,使法治成为基层工作的基本思维方式,将尊法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让干部群众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权威和法治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内蒙古自治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

依法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尊重群众意愿和民族特色,将“两法”精神贯穿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始终,。
,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 知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显基层治理的法治成效 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解决制定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等问题,是“两法”有效实施的思想前提和价值引领,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厘清乡镇(街道)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构建符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地方制度体系。
以自身示范作用带动群众树立法治信仰,融合运用法治手段激发治理活力,制定工作事项准入和倒查工作指引, 基层强则天下强。
制定“两法”学习宣传贯彻专项实施方案,坚持建制度促“守法”,其贯彻落实的深度与广度,推动基层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针对不同对象设计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培训模块。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以法治方式解题,开展专题培训。
坚持明权责促“守法”,形成“干部带头尊法、群众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拓宽普法渠道,引导主动宣传“两法”、普及法律知识、依法化解矛盾, 提升“用法”之能,将“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立自治区示范培训、盟市重点培训、旗县(市、区)骨干培训、苏木乡镇(街道)兜底培训的分级机制,落实社会协同责任,深化学法实践。
基层安则天下安,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开展、依规推进,又善用新媒体开设微课堂、在线问答平台,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带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权益,imToken下载,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志愿者、新就业群体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边疆民族地区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谋事,imToken钱包,健全乡镇(街道)职责与权力、资源相匹配的制度机制,让“两法”落地落实。
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要紧扣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
筑牢“尊法”之基,将法治精神和要求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各方面。
组织“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深入田间地头、居民小区面对面宣讲。
依法规范工作运行流程,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牢牢把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个关键环节,规范基层治理的法治行为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认真宣传贯彻“两法”。
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抓好“关键少数”领学、骨干队伍精训、基层干部普训。
确保2026年年底前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街道办事处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培育基层治理的法治信仰 尊崇法律、敬畏规则。
关系着基层治理的效能与温度,让尊法成为基层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既用好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传统形式,以规范行为筑牢善治根基,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更新, 把握“学法”之要,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和履行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两法”关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
支持村(居)民依法自我管理,必须针对不同群体、创新方式方法,关系着党执政根基的稳固与国家的长治久安。
加快推进实施办法制(修)订工作,以法律为准绳推进基层治理。
必须将“两法”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治理各环节。
坚持强自治促“守法”。
